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大象广场”等地名已经住建部门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地名类别
所在区域
申报单位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及时间
批准文号
备注
1
大象广场
Dà?xiàng Guǎngchǎng
房屋
南浔区
湖州南浔城投会展开发有限公司
北至湖浔大道,东至栅里港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05
名2024字第52号
湖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