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健康体检定点机构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9日   浏览:

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健康体检

定点机构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本采购项目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健康体检定点机构选择已批准,欢迎符合条件者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员工健康体检定点机构选择;

1.2服务内容: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员工健康体检(具体项目见磋商文件),体检人数预计2000人,以实际体检人数结算;

1.3采购预算:预算每人245元;

1.4服务期限:2020年度;

1.5服务地点:长春市;

1.6服务标准:从业人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各科医生人数配备合理、足够。并提供从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有合理的体检流程、应急预案和人员引导,能保证参检员工及时、安全地完成体检并以实检人数收费;体检有异常者及时通知单位联系人,并能及时给与复检。由专家做检后报告解读;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全部返回体检表,并提供由电脑汇总的资料一份;有独立的体检场所和设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须具备专业理论和实际运作有机结合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医疗职业道德;医院能独立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提供服务的位置、交通便利优先;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需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有效;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10楼1027室。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3.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10楼1027室。

4.2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10楼1027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人:长春工程学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057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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